云浮新區(云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科技創新獎勵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促進云浮新區(云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新區”)企業科技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 以及《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新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創新或科技成果是指企業合法取得的技術成果和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本辦法獎勵的對象為稅收、統計關系在新區(高新區)的單位。
第三條 獎勵條件、內容及標準
(一)對知識產權方面的獎勵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給予如下獎勵(如知識產權為共有,則獎勵第一署名單位):
1、對獲得授權的中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以及PCT(國際專利),每件分別按10000元、3000元、1000元、30000元給予獎勵。同一單位當年專利申請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00元。(對同一件授權專利不得反復申請資助,如已享受相關資助,此項獎勵不再享受)
2、獲得授權的中國發明專利,在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可以申請獲得三年的年費資助。
3、在新區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獨立法人)年度代理新區內單位的專利授權50 件以上,其中發明專利比例達10%以上的,可以申請獲得一次性資助30000元。
4、對獲得中國專利獎、廣東專利獎的單位進行獎勵,其中金獎分別獎勵20萬元/個、10萬元/個,銀獎分別獎勵10萬元/個、6萬元/個,優秀獎分別獎勵5萬元/個、3萬元/個。
5、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每家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新認定為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每家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新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每家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
6、獲得“GB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單位,每家獎勵5萬元。
7、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每個獎勵1000元。
(二)對獲省級及以上科技立項的獎勵
以第一項目承擔單位獲得國家、省級科技項目立項并有資金支持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萬元、2萬元。
(三)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
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每家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每家獎勵10萬元,重新認定的必須是規模以上企業。
(四)對創新型企業的獎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新型企業或創新型(試點)企業的每家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晉級補差。
(五)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獎勵
對新認定為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晉級補差。
(六)對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獎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單位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15萬元、5萬元。晉級補差。
(七)對企業技術中心的獎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每家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2萬元。
(八)對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的獎勵
對新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的每家獎勵3萬元。
(九)對獲得科學技術獎的獎勵
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每項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獲獎單位應對項目完成人按貢獻大小分別給予獎金獎勵。)
(十)對創新產品的獎勵
獲得廣東省創新產品的每項獎勵5000元。
(十一)對高新技術產品的獎勵
獲得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的每項獎勵3000元。
(十二)對清潔生產企業的獎勵
對認定為廣東省清潔生產企業的每家獎勵1萬元,認定為云浮市清潔生產企業的每家獎勵5000元。由市環保局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不能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十三)對規模以上企業的獎勵
獲得市規模以上企業的獎勵1萬元。
(十四)對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獎勵
1、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單位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晉級補差。
2、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含試點單位)的單位每家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晉級補差。
第四條 獎勵程序
新區經濟發展局每年發布一次獎勵申請通知,對上一年度獲得的科技成果進行獎勵。符合獎勵條件的單位可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云浮新區(云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
(二)立項批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三)辦理專利授權資助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國(境)外專利管理機構發出的專利授權通知書和繳費發票原件(提供核對)及復印件。
(四)辦理發明專利年費資助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專利授權通知書和繳交年費的發票原件(提供核對)及復印件。
(五)辦理專利代理資助的,提交專利申請代理委托書、專利申請授權通知書等材料的復印件。
(六)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供開戶賬號并加蓋公章。
(七)完稅憑證復印件。
新區經濟發展局負責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審核,通過審核后的結果在新區(高新區)官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報新區管委會批準,由新區財政局撥付獎勵資金。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應自收到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后一年內按申報通知要求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獎勵:
(一)成果權屬有糾紛未解決的。
(二)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三)當年有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被撤銷專利申請的。
第六條 申請獎勵或資助的企業應提供真實的證明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在三年內取消其享受新區及相關部門獎勵的資格,已獎勵的費用全數追回,并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