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和科技創新力度
1.積極落實科技企業獎勵資金。對初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財政局)
2.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對初次認定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財政局)
二、激勵科技企業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3.促進第三方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對幫助我縣企業成功申報科小、高新且免費提供服務的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給予服務項目所獲獎勵資金的30%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財政局)
三、落實一批服務企業的創新舉措
4.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在我縣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以當年在容城辦公的實際員工人數為基數,按照人均10平方米辦公場所給予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每天每平米補貼1.5元,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財政局)
5.引導企業開發科研助理崗位。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支持企業技術攻關,助力大學生穩崗就業。鼓勵企業積極申報上級科技計劃項目,科研助理崗位支出可在項目經費中列支。(責任單位:縣科信局)
6.落實好省科技廳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資金落實工作,大力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后補助政策應享盡享。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科技型企業,省財政按照企業上一年度享受優惠的實際研發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100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四、推進科技特派員服務體系建設
7.完善科技特派員選派機制,認真搞好鄉鎮科技特派員業務知識培訓。建立鄉鎮科技特派員工作制度,加強農村科普宣傳培訓力度。引導鼓勵科技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服務“三農”、服務企業、服務基層,完善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科技創新源頭供給,促進科技工作與經濟建設緊密結合。(責任單位:縣科信局、縣財政局、各鄉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