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考核獎勵政策的意見(討論稿)
為充分調動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提高制造業企業運行質量和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積極推進全縣科技創新工作,鼓勵企事業單位提高科技水平,促進“工業強縣”戰略實施,推動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省、市對制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方面的獎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考核獎勵的范圍、對象及內容
(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考核獎勵
1.范圍和對象:全縣制造業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內容:制造業企業成長獎,制造業企業信息化、數字化建設獎和綠色發展獎,制造業質量品牌獎,制造業創新獎,制造業“三化改造”獎補。
(二)科技創新獎勵
1.范圍和對象:全縣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內容:支持創新主體培育、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技術合作與成果轉化。
二、考核辦法
(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考核辦法
1、制造業企業成長獎(工業企業星級獎)
對年度全口徑稅收達到50萬元以上或者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以下5個星級標準進行評定、獎勵。同一企業按照稅收和產值兩個標準評定星級不一致的,按星級較高標準確定。
一星級企業:年全口徑稅收50萬元(含)-100萬元或年產值2000萬元(含)-5000萬元;
二星級企業:年全口徑稅收100萬元(含)-500萬元或年產值5000萬元(含)-1億元;
三星級企業:年全口徑稅收500萬元(含)-1000萬元或年產值1億元(含)-3億元;
四星級企業:年全口徑稅收1000萬元(含)-3000萬元或年產值3億元(含)-5億元;
五星級企業:年全口徑稅收3000萬元(含)以上或年產值5億元以上。
星級企業優先享受國家、省、市、縣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對首次被評為星級企業的,按當年入庫稅金地方留成部分50%的同等數額予以獎勵;對從一星級進入到二星級以上的企業,每晉升一個星級,按當年入庫稅金地方留成部分30%的同等數額予以獎勵;對五星級企業,每增加5億元主營業務收入,視為晉升一檔星級,享受相應的晉級獎勵。
對所有星級企業,縣委縣政府授予星級企業獎牌;對三星級、四星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縣委、縣政府按年度授予“明星企業家”稱號;對五星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縣委、縣政府按年度授予“功勛企業家”稱號,頒發榮譽獎章。
2、制造業企業信息化、數字化建設和綠色發展獎
當年被評為省級智能工廠獎勵50萬、智能車間獎勵20萬元。
對被評為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省級智能制造標桿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國家級、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數字化轉型、智能應用場景、工業互聯網、服務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費、大數據等領域內試點(示范、標桿、揭榜掛帥)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同一領域內同一層級的多個稱號只給予一次獎勵。
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給與50萬元、30萬元獎勵。當年被評定為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分別給與50萬元、3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獲得不同等級稱號的按照級差給予獎勵。
3、制造業質量品牌獎
對當年被評定為“全國質量標桿”企業的獎勵2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河南省質量標桿”企業的獎勵10萬元。
對當年被認定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獎勵1萬元;對當年被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當年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獎勵20萬元。對當年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小巨人”企業的獎勵30萬元。
4、制造業創新獎
對當年被評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獎勵10萬元。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 10 億元、20 億元、30 億元、40 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 20萬元、40 萬元、60 萬元、80 萬元的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 50 億元、100 億元、500 億元、1000 億元的傳統優勢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 20萬元、40 萬元、200萬元、400萬元的獎勵。期間,每上一個 100 億元臺階,再一次性給予20 萬元的獎勵。
對當年被評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獎勵5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獎勵30萬元。
對當年被評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獎勵3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獎勵20萬元。
對當年被評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示范企業的獎勵3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示范企業的獎勵20萬元。
對當年被評定為國家工業設計中心的獎勵30萬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獎勵20萬元。
對當年被認定為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獎勵10萬元。
對當年被評定為河南省工業公共技術研發設計中心的獎勵10萬元。
對當年度參與“創客中國”河南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且入圍省內100強、全國5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2萬元獎勵。
對當年參與大中小企業“揭榜掛帥”工作的企業,成功入選“揭榜”項目名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5、支持企業實施“三化改造”
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三化改造”項目投資30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獎補。獎補采取后補助方式,按照項目購置生產、設計、檢測、監測等設備、軟件實際投資不超過20%的比例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基數以發票核算為主,獲得市級以上獎補的項目不再獎勵。
(二)科技創新獎勵考核辦法
1.支持創新主體培育
(1)對首次認定的省創新型龍頭企業、瞪羚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雛鷹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
(2)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連續三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
(3)對首次認定的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4)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規上企業且研發賬目完善的獎勵2萬元;規下企業且研發賬目完善的獎勵1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市高新技術后備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補助。
2.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中試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對新通過省、市驗收的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補助。
(6)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助。
(7)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學者工作站,給予建設單位一次性20萬元補助。
(8)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科技園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可持續發展議程示范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綠色技術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建設單位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補助。
(9)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或者科技孵化器、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
(10)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產業創新科技人才(團隊)、科技小院、科普傳播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的補助。
3.支持技術合作與成果轉化
(11)對省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與我縣企事業單位進行的技術合作項目,在市科技創新券支持的基礎上,按當年兌現額的50%給予再次支持;對引進轉化市外技術成果的企事業單位,在市成果轉化資金支持的基礎上,按當年補助額的50%給予再次補助。
(12)對開展轉移轉化技術成果的企事業單位,按當年技術合同登記額的0.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合同最高補助5萬元,同一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3)對當年獲得的國家、省科技進步獎的每項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補助。
三、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項,不予參評
(一)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納入誠信黑名單的。
四、考核獎勵組織及程序
(一)組織:由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和評審工作,相關部門按要求積極參加。
(二)程序:按企業申請、部門初審、專家評定、結果公示的程序,對公示無異議的結果,提交縣政府研究同意,由縣政府做出獎勵決定。
(三)考核認定:
1、制造業企業成長獎(工業星級企業獎):由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協調科技工信局、財政局、統計局、稅務局、開發區、發改委、人社局、應急管理局、環保局、市場監管局、審計局等部門組成考核組,進行考核認定。全口徑稅收金額以稅務局年度數據為準,出具證明;縣級凈所得金額以財政局年度數據為準,出具證明。同一企業享受其他專項稅收政策的不在享受該項獎勵政策。
2、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技改類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參考當年河南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技改示范類項目申報工作通知文件要求。由科技工信局、財政局等部門聯合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及評審工作,并按照要求將項目資料進行整理存檔備查。
3、科技創新獎勵:由申請企業提供省、市級認定文件,財政局、科技工信局等相關單位進行初評,第三方機構進行專家評定,公示最終結果。
五、本意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六、本意見由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意見自2024年起施行。社政辦〔2022〕1號、社發【2021】7號、社政【2021】8號文件同時廢止。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