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城縣委商城縣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我縣工業發展的意見
(2018 年 4 月4 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我市工業發展的意見》《信陽市工業經濟發展考評辦法》《中國制造2025信陽行動綱要》《信陽市“企業服務 110”工作細則》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工業強縣戰略,做大做強工業企業,激發實體經濟活力,推動我縣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
工業經濟是實體經濟的重要表現形式,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主戰場。全縣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促進工業經濟發展,對于加快我縣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重大意義,自覺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扛起發展責任,確保工業經濟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動力源、助推器和支撐點。
(一)促進工業發展是實現我縣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然途徑。黨中央和國務院把工業經濟,特別是以制造業為核心的實體經濟發展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制定了工業發展十年行動綱領《中國制造 2025》。省委、市委也提出了打贏轉型發展攻堅戰的戰略任務,明確指出了促進工業發展可以快速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水平。這些都為我縣發展工業經濟指明了方向。發展工業經濟有利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發展速度與效益的雙提升、結構與布局的雙優化、轉型與升級的雙進步。
(二)促進工業發展是有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涵蓋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大內容。省委制定出臺了《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堅持工業農業一起抓、城市農村一起抓”的工作要求。市委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明確指出發展工業經濟具有培育富民產業、吸納農民就業、反哺農業農村的重要作用,是聯結農業與服務業、城市與鄉村的重要途徑,必須多措并舉,發展工業經濟。就我縣而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經濟任務,需要盡快補齊工業經濟短板,增強產業發展后勁,為鄉村振興注入動力,提供保障。
(三)促進工業發展是推動我縣三產融合發展的有效抓手。2016 年,國務院確定我縣是國家級一二三產融合發展試點縣,任務雖然艱巨,更是發展機遇。盡管我縣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良好、發展愿望強烈,但是工業經濟基礎薄弱,制約了一產和三產的發展水平。落實好一二三產融合發展試點任務,核心是促進結構優化、推動產業轉化。目前,我縣優良的生態產品、優質的農業產品沒有形成強勁的發展和經濟優勢,迫切需要發展工業經濟,通過“農業+工業”“工業+旅游”等方式,發揮出綱舉目張、一舉求多效的帶動作用,進而促進一二三產業相互支撐、彼此融合、共同壯大、協調發展,不斷繁榮全縣經濟。
(四)促進工業發展是壯大我縣縣域經濟實力的有力支撐。工業經濟具有高成長、高利潤、高稅收的特點,是壯大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撐。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如期實現脫貧摘帽目標是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離不開以工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的支撐。只有充分發展工業經濟,壯大縣域經濟實力,才能更好地滿足全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此,縣委、縣政府把發展工業經濟納入“十三五”規劃,賦予其有效承接產業發展、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帶動農民持續增收的重大職責。因此,促進工業發展,不僅是確保我縣如期脫貧摘帽的現實需要,也是實現縣域經濟持續發展、穩定增長、全面進步的有力支撐。
二、實施扶優育強戰略,支持優勢企業做大做強
(一)推進企業提質增效
1.做大產業集群。以產業集聚區建設為載體,重點抓好裝備制造和食品加工兩大主導產業,加快推進生產要素集中和產業鏈集聚,爭取到 2020 年形成兩個100 億級的主導產業集群。支持縣內龍頭企業與大企業、大資本合作,扶持個體工商戶轉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升級為規上企業、規上企業實現上市融資、招商企業在我縣新設獨立法人機構,壯大企業群體,提升產業能力。持續實施產業集聚區招商組裝工程,加快環保產業園、物流產業園建設,逐步完善生產性服務設施,為企業和人員入駐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工商質監局)
2.實施倍增計劃。按照“抓大”的思路,對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以上、稅收 200 萬元以上的行業龍頭企業實行點對點幫扶,針對企業的個性化需求,采取“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實施“一企一策”“一業一策”,重點扶植提升。實施企業“倍增計劃”,選取 5 家左右高成長性、質量效益好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作為試點,力爭通過 3 年努力,推動試點企業實現規模與效益倍增,試點企業每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6%,每年度按照企業稅收增量本級部分的 5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縣財政局)
3.設立專項資金。設立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我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市場開拓、經營貢獻獎勵等資金支持。設立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基金、產業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成長性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以及產業集聚區主導產業(食品加工和裝備制造)發展。(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縣產業集聚區)
4.鼓勵自主創新。對成功創建市級、省級、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000元、3萬元、5萬元;對評為市級、省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分別獎勵 1 萬元、5 萬元、20 萬元;成功創辦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獲得發明專利和實用技術專利的,一次性分別獎勵 10 萬元和3 萬元;對報經科技部門立項,成功研發新產品,按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的30%標準,給予企業科技成果獎勵。(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5.推進品牌戰略。對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中國優質產品的企業獎勵 20 萬元,獲得省級的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同一產品、同一系列獲得同一級別的只獎勵一次);牽頭組織起草產品生產標準,并通過省級及以上工商質監部門審查發布的,一次性獎勵 5 萬元(單個標準)。(牽頭單位:縣工商質監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6.促進軍民融合。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設立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和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基金。凡新取得“民參軍”四證的,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縣財政承擔50%。(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7.支持企業上市。對注冊經營地在我縣且成功上市的企業,按照《商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利用資本市場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商政〔2017〕4 號)規定給予獎勵。對企業成功在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的,一次性獎勵300 萬元;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在新四板交易版掛牌的,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在新四板展示版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 萬元(以上獎勵不含市級及市級以上獎勵)。對擬上市企業將注冊地遷址至我縣并成功上市的企業,除享受上述獎勵外,再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
(二)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1.降低用電成本。對工業企業用地范圍內非商用且單獨裝表計量的企業辦公樓、內部職工食堂、倒班用房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組織符合條件且電壓等級在10千伏及以上的企業進入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加快實現園區企業“打捆”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對符合能耗標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給予適當電費補貼,對企業自建雙回路和雙電源供電的,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供電公司、縣產業集聚區)
2.降低用地成本。工業企業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前景較好、經營確有困難的(不局限于企業年報利潤虧損),經企業申報,產業集聚區初審,財政、工信、稅務等部門復審后,由縣級財政給予相應資金扶持(按其繳納部分的50%計算),最長年限不超過 3 年。(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產業集聚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現有工業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的,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差額(不包括工業地產)。大力推進工業用地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等差別化供地方式,降低企業初始用地成本。租賃期滿達到租賃合同約定的投資、建設、稅收、就業等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或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牽頭單位:縣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縣產業集聚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住建局)
3.降低用工成本。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 號)精神,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總費率由 1.5%降至 1%,單位繳費費率由1%降至0.7%。(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4.降低融資成本。規范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服務,清理不必要的收費。(牽頭單位:縣物價局;責任單位:縣金融辦)與銀行建立支持貸款和財政存款掛鉤機制,對銀行惡意抽貸、壓貸行為的,財政部門轉出不少于兩倍抽貸額的財政性存款。(牽頭單位:縣金融辦;責任單位:縣財政局、人行商城支行、各商業銀行)
5.降低倉儲物流成本。加快專業倉儲物流園區建設,推進物流企業標準化建設及智能化物流升級改造。建設全縣物流信息化平臺,加大物流企業與制造企業的信息對接。對新建物流標準倉儲及配送給予補貼。(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財政局)
6.降低其他成本。認真落實“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堅決杜絕“征收過頭稅”“提前征收稅款”等現象。(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工業企業用地范圍內的廠房及生產性配套用房(工業地產項目除外),不納入人防易地建設費用征收范圍。(責任單位:縣人防辦)入駐縣產業集聚區、輕工業園區符合產業規劃的各類生產性工業企業項目,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統一按15 元/平方米核收(工業地產項目除外)。(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新增非居民用戶管道燃氣庭院管網設施建設費中包含的主干管網設施建設費在現有基礎上降低30%。(牽頭單位:縣物價局;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燃氣公司)在符合單位產值節水標準前提下,據實調整生產用水計劃指標,避免征收企業單位生產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牽頭單位:縣物價局;責任單位:縣供水公司)
(三)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引進培育出口導向型生產企業、出口龍頭企業,對企業拓展國際市場、財政貢獻達到 100 萬元以上的,按照企業產品銷往境外稅收增量本級部分的 30%對企業進行獎補。(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信委)鼓勵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政府投資項目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重大裝備和產品的項目,優先使用《信陽市節能環保產品推薦目錄》中產品,任何項目建設單位和業主單位不得規避《目錄》中的產品采購。(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委)
(四)引進培育高級人才。落實《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信陽英才計劃”引進培育創新人才(團隊)的意見》,設立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專項資金,對引進的“高精?!眱炐闳瞬旁谧》?、科研經費等方面進行專項補貼。實施“金桶工程”,通過校企合作、遠程管控、建立研發平臺等方式,培養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每年組織開展企業家專題培訓,培訓費用由縣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列出專項編制,鼓勵各單位優秀后備人才深入企業掛職鍛煉,支持企業加快發展。企業聘用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才,且全年累計在企業工作時間半年以上,按每人每年 2 萬元標準給予企業引進人才獎勵。(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對全年稅收貢獻額在 1000 萬以上的工業企業,如當年工業增加值與稅收增長均高于全縣 GDP 增速,對其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由每家企業推薦,不超過8 名,下同)進行獎勵(計算標準為個人當年繳納所得稅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單個企業的獎勵對象累計獎勵金額不得超過該企業實繳稅金縣級分成部分的10%,資金直接劃入個人賬戶。(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統計局)
三、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增強工業經濟發展后勁
在全面落實市委有關促進工業發展、抓好招商引資政策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細化我縣落實政策。重點突出對新招引落戶縣產業集聚區內的主導產業、相關產業鏈項目以及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支持的其他產業項目,工商注冊地、稅務征收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我縣境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統計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承諾10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本地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招商引資工業企業,給予以下扶持措施。(一)工業用地扶持。工業生產性項目用地出讓底價執行國家確定的我縣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客商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對入駐縣產業集聚區的投產企業,按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和投資強度大小給予不同等次的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投資,下同)3000 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200 萬元/畝以上的項目,以 3000 萬元為基數,按上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40%予以補助,每增加投資 1000 萬元,補助比例提高5%,直至全部等額補助。對固定資產投資 1 億元以上的項目、高科技產業項目和能帶動縣內產業升級的龍頭項目,其用地補助政策實行“一事一議”。在項目用地范圍外、工業園區范圍內,提供規劃可建商住的地塊,按不超過項目工業用地總凈用地面積10%配建人才房。對入駐縣產業集聚區的新建工業項目,提供供水、排水、供電、道路、通訊、網絡等公共配套基礎設施服務,滿足企業生產建設需要。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由于企業自身原因,超期未建或超過約定的建設期半年未能竣工驗收或投產后兩年內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的,取消扶持獎勵。(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招商辦)
(二)房屋租賃補助。對入駐縣產業集聚區、輕工業園區且固定資產投資在 500 萬以上的主導產業和其相關聯的項目,鼓勵租用現有標準化廠房開展生產經營。自入駐之日起,享受廠房、辦公用房前 2 年租金全額補貼,第3 至5 年減半補貼,待達到一定經營規模后再依法提供工業用地。對重大工業項目(實際投資 5 億元以上),允許為其代建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一定期限內免費供企業使用,企業可依法按評估價格購買。(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輕工業園區)
(三)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對固定資產(廠房、設備部分)一次性投資在 1 億元以上(含本數)、5 億元以下的工業項目,項目投產后,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廠房、設備部分)的3%給予補助;對投資額 5 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實行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一事一議”。(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產業集聚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
(四)經營貢獻獎勵。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 萬元以上(含本數,不含土地投資)且年實際繳納稅收50 萬元以上(含本數)的,自投產之日起,前 3 年按企業對形成縣本級可支配財力部分 100%獎勵企業。獎勵資金用于該企業在本縣內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牽頭單位:縣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五)外商投資獎勵。對新注冊在本縣設立的外資企業,實際到位資金在 1000 萬美元以上3000 萬美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人民幣;實際到位資金在3000 萬美元以上,一次性獎勵 200 萬元人民幣。(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六)加大資金支持。金融資金支持,堅持市場化運作模式,由政府資金和社會資本聯合建立企業應急周轉金資金池,為落地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貸款政策、發展前景良好、貸款即將到期而資金周轉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提供按期還貸、續貸、短期墊資支持。產業引導資金支持,設立縣產業集聚區產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落戶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房屋租賃補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經營貢獻獎勵、外商投資獎勵等。產業發展基金支持,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對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制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給予基金投資支持。對縣域經濟發展有重大帶動作用,投資達10 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可以建立專項基金予以配套支持。(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商城縣支行、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商務局、縣招商辦、縣產業集聚區)
(七)引進總部經濟。對新遷入我縣且第一年度納稅額超過 500 萬元的企業總部,按當年納稅額本級分成部分的5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需承諾 5 年內不外遷)。次年起三年內,納稅額本級分成部分年度環比新增 10%以上的,按該新增量的4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對第一年度納稅超過1000 萬元的總部企業購置一定商業地產作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最高 5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租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的,年總租金不超過200萬元(含交稅在我縣,租用辦公用房在外地),按租賃市場指導價的最高30%給予 3 年的補助。把設在我縣的分支機構變更為子公司的制造業企業,其在我縣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本級分成部分,總額達到 300 萬元以上且年度環比新增10%以上的,在2年內按該新增量的 4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牽頭單位:縣招商辦;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信委、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八)鼓勵全民招商。對非公職人員引薦投資項目并落地投產的,按照《信陽市招商引資項目引薦人獎勵辦法》(信政〔2017〕20 號)規定給予相應獎勵。對公職人員引薦各類招商引資項目并落地投產,年終予以通報表彰,并作為個人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縣招商辦;責任單位:各鄉鎮<處>、各相關部門)
(九)嚴格政策兌現。同一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但涉及同一類型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兌現,支持政策不重復享受。若被扶持企業不兌現承諾,將追回已經發放的扶持金。對經營期限未滿10 年而出讓、轉讓企業的,收回已經給予出讓人或轉讓人的各項扶持。外來投資客商包括境內外的投資者、本縣在外成功人士回鄉投資者。(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縣招商辦、縣財政局、縣產業集聚區、縣輕工業園區)
四、加強組織領導,優化工業發展服務環境
(一)健全工業經濟領導協調機制。成立縣工業經濟與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縣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委;建立工業經濟發展聯動機制,設立產業集聚區、招商引資和非公有制經濟等 3 個工作專班,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各鄉鎮(處)、縣直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關組織,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建立強有力的工作推進體系。(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縣工信委、各鄉鎮<處>)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審批事項、審批環境,落實招商項目評審和重大工業項目“聯審聯批”制,探索項目在線審批,健全審批監管機制。(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委編辦、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招商辦等部門)
(二)建立領導聯系企業制度。開展“幫助扶持企業發展,幫助推進企業項目建設,促進營商環境改善,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簡稱“兩幫兩促”)活動,實行一名縣處級領導帶領一個職能部門、明確一名首席服務員、聯系一家重點企業,著力解決重點企業發展難題。(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三)完善企業服務體制機制。建立“企業服務110”工作機制,搭建企業問題交辦和投訴辦理平臺,開通企業服務網和企業服務熱線電話,及時收集整理企業反映的意見建議、困難問題和投訴舉報。建立企業問題快辦快結機制,縣工信委受理企業提交問題后 1 個工作日內完成問題梳理、匯總、轉交工作,督促有關鄉鎮(處)和部門限期整改;相關鄉鎮(處)和部門接到問題反饋后,業務類問題在1 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答復,協調解決類問題在 5 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答復,重大問題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后向企業答復。(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各鄉鎮<處>)
(四)切實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每年將更新后的縣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目錄清單方式向社會公布,未列入清單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費,從嚴查處對違規收費等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委;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委編辦、縣財政局)。落實企業首席服務員制度,推廣審批代辦制,列入省市縣重點項目的實行專班專辦(牽頭單位:縣工信委;責任單位:縣產業集聚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阻工、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活動。(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
(五)加強工業工作監督考核。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確保銜接順暢、有效落實。各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和工作職責,在本意見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對應出臺實施細則,明確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半年一總結”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業經濟發展考評辦法,加大工業經濟發展督導考核力度。建立強有力的問責機制,對不按規定落實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阻礙工業經濟發展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追責問責。(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委、縣工信委)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下發的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原以協議方式且仍在繼續履行的相關內容,在協議有效期內仍按原協議執行;合同期滿后執行本意見。)